关于各系/部(附中)确定2008年艺术实践项目场次的通知
各系、部(附中):
现将审排后的各系、部(附中)2008年艺术实践项目场次告知如下,请各系、部(附中)于3月11前把正式的艺术实践登记表交至艺术处402室。
调整要求如下:
钢琴系:贺绿汀音乐厅四场,附中小音乐厅一场。长宁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声乐系:贺绿汀音乐厅四场,附中小音乐厅一场。长宁、徐汇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管弦系:贺绿汀音乐厅六场,附中小音乐厅一场。长宁、徐汇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民乐系:贺绿汀音乐厅五场。长宁、徐汇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现打系:贺绿汀音乐厅三场, 附中小音乐厅一场。
音乐剧系:贺绿汀音乐厅四场。长宁、徐汇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作曲系:贺绿汀音乐厅三场。
音教系:贺绿汀音乐厅三场,附中小音乐厅一场。长宁、徐汇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音工系:贺绿汀音乐厅两场。
研究生部:贺绿汀音乐厅一场。长宁、徐汇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附 中:贺绿汀音乐厅五场。长宁、徐汇艺术实践基地场次不限。
- 联系人:李克 联系电话:7248 、64310334
艺术处
20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