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上半年
上海艺术人才奖教金、优秀文艺人才奖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上海文艺人才基金2013年上半年度奖励类项目(优秀文艺人才奖、奖教金)申报已经开始受理,申报对象为全院教师,请各系、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至院办,相关内容如下:
1、本次申报的获奖时间范围为2011年10月至今。
2、各系、部只需填报汇总表,写明获奖名称和等第,待学院评审后再提交具体书面材料。
3、申报“艺术人才奖教金”的教师,应着重申报教学成果奖项;申报“优秀文艺人才奖励”的教师,应着重申报本人艺术或学术方面成果奖项。(在表格中填写的每一项成果都需附有相应复印件,待学院审核完成后通知申报者提交。)
4、请各系、部于2013年4月16日(周二)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OA系统各类申报模块,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上报,申报类别请选为“艺术人才奖”。
5、联系人:院办顾邹,分机:3146。
另:“艺术人才奖学金”的申报由院学生处统一部署。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3-1优秀文艺人才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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