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学校经营性资产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保证校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营,现决定对学校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经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汾阳路24号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二、本次招标的企业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应全部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1、投标企业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文化产业类项目。
三、竞租人需准备的材料:
1、竞租企业概况(300字左右);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每天每平方米报价(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五、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竞租人请将上述材料递送上海上音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30号5楼505室。
我公司将对提供的各项证件材料予以审核,并以适当方式向竞租人通知结果。
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31 日下午17:00
联系人:吴亚军 联系电话:021-64315551
上海上音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