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代会请示范文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12803

召开团代会请示范文

 

共青团XXXX委员会(文件版头)

XXXX(发文字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XXXX第X次

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文件标题)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级团委全称):

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于XX年XX月被批准产生,至XX年XX月任期已满X年。根据《团章》、“沪团委(92)年8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委拟于XX年XX月X旬召开共青团XXXX第X次团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1. 听取和审议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 确定新一届团委会工作努力方向、奋斗目标。

3. 选举产生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

4.  团费收缴和团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5. 

二、大会的议程(此处略,一般包括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的议程)

三、代表名额及构成意向

我(X单位)现有团员XX名,直属团组织XX个。根据“沪团委(92)8号”文件有关规定,共青团XXXX第X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XX名,列席代表名额拟定为XX名。

代表中,党员代表最多不超过总数的XX,团的专职工作者最多不超过代表总数的XX,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XX,并适当注意代表中的少数民族、台胞、归侨及其他方面的比例。

四、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规模及组成

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拟设正式委员X名,候补委员XX名,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共计XX名。正式委员中设常务委员XX名(专职常务委员XX名),常委中拟设书记1名,副书记X名。

五、选举方法

代表的产生:由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指本届)下达代表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

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以及正副书记的产生:大会主席团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十(基层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名、候补委员候选人XX名,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分别产生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在此基础上,确定共青团XX第X届委员会常委候选人XX名,其中,书记候选人X名,副书记候选人X名。在共青团XXXX第X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常委,差额(或等额)选举方式产生书记、副书记。

当否,请批示。

 

共青团上海市XX(单位)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共青团工作  代表大会  请示

抄  报:中共上海市XX(单位)委员会(同级党委)

(附)团代会请示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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