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体育在线投注校园电子显示屏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电子显示屏(以下简称“电子屏”)管理,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和意识形态安全,提高宣传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电子屏”为在室外、楼内大堂、走道、图书馆、食堂等公共空间设置的显示屏、交互式电子触控屏、智能电视机、电子走字屏、投影屏等,不包含办公电脑等设施。
二、电子屏归口管理部门为党委宣传部。
三、电子屏的采购和设置,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才可进行,各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设置。在采购和设置时,应明确电子屏建设和日常管理部门,同时必须满足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要求。
四、电子屏是校园内意识形态重要阵地,必须坚持“谁进行日常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负责日常管理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并做好信息资料的存档、备份;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发布内容负责。
五、电子屏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教育方针,服务广大师生。
六、电子屏发布信息内容正面、健康,确保信息准确、真实。不得发布来源不明的信息。含商业广告行为的宣传信息原则上不予发布。
七、电子屏主要用于重要活动、服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报道、教育教学安排等有关内容。具体包括:
(一)学校核心价值理念;
(二)主题宣传内容;
(三)重要工作动态;
(四)重要活动、学术报告、讲座预告和宣传;
(五)教育教学宣传内容;
(六)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
(七)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服务信息;
(八)经审核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
八、在涉及学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主题宣传时,党委宣传部有权征用全校电子屏。
九、电子屏发布不合法、不准确、不健康信息内容,误导广大师生,造成不良后果者,按照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十、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内外人员应自觉爱护电子显示屏设施设备。对私自调试、拆卸、损坏电子显示屏者,由后勤保卫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电子屏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及时维护;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进行报废后拆除。
十二、党委宣传部定期组织电子屏检查巡查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电子屏日常管理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限期进行整改。
十三、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