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大学生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发布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本市大学生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深切关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关心,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现开展上海市大学生就业人物事迹征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20年到2024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或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校推荐不超过3名,往年已被推选的不重复推荐

2.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校推荐不超过3名,往年已被推选的不重复推荐。


3、重点领域就业大学生

国家重点领域”的界定是:科技创新领域、高端制造业领域能源资源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民生领域等。推选范围包括在国家重点领域就业、毕业5年内(2020年到2024年毕业)的有突出奉献精神或突出表现的大学生。每校推荐不超过3名。


二、相关要求

征集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1110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请二级院系按要求填写上海市就业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请标注:“上海市就业典型人物推荐+(基层或征兵或重点领域)+院系名称字样,同时请在邮件中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最终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三、其他

推选出的典型人物事迹将在《上海市大学生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光阴的故事》一书中进行收录宣传,并将由中心官微开辟专栏报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53307058

邮  箱:xueshengchu@shcmusic.edu.cn

附件1上海市就业典型人物推荐表

附近2:文章提交格式要求及模板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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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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